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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学历提升福利来啦!《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近日,国家开放大学下发文件,进一步规范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工作,畅通终身学习人才成长通道,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促进国家开放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其他形式高等学历教育联通,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证认可,规范和加强国家开放大学课程免修、免考管理。

一、可用于申请免修、免考的学习成果类型

1. 学分银行开具的学习成果转换证明;

2. 国家开放大学课程(包括单科注册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国民教育系列其他高等学校课程(包括单科结业课程);

3. 经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认定的资格证书、考核等级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4. 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教务部门(以下简称总部教务部门)认可的其他不同类型学习成果。

经审核允许免修免考的被替代课程,课程信息按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被替代课程的实际信息记录,成绩记为“合格”。

还可以申请免修不免终结性考试,经审核允许免修不免考的被替代课程,课程信息按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被替代课程的实际信息记录。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满分的 80%与终结性考试实际成绩按比例加权合成。

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比例最高不超过现修专业最低毕业所修课程(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总学分的 40%。所有用于申请免修免考的学习成果原则上认证年限为学习成果获得后的 8 年(含)以内;申请免修不免考的学习成果认证终身有效。

免修、免考申请条件

公共基础课的免修、免考条件:原则上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可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计算机基础类课程、其他公共基础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免修、免考。

专业课、通识课、综合实践环节课程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免修、免考。

学习成果转换规则审核:经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认定的资格证书、考核等级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分银行认定的学习成果,学生持有的其他学习成果等均可申请学习成果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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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开教〔2022〕3 号.pdf

附件2 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 国开教函〔2023〕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