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广播电视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现就洛阳广播电视大学电子屏拆、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LYDD20200908-002
二、项目名称:洛阳广播电视大学电子屏拆、装项目询价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施工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洛阳广播电视大学电子屏拆、装项目询价 |
将原涧西校区(青岛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名门世家16号楼)电子屏拆除并按要求安装至洛南校区(开元大道东段28号)。 原有尺寸:5米X2.8米 约14平方米 新装尺寸:6.4米X2.1米 约13.4平方米 要求: 1、施工方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充分的了解原有电子屏安装情况及新装位置现场情况,并作出充足的预估 2、总报价包含拆除费用、安装费用、钢构、屏架、电源线、辅材等一切费用。合同签订后,施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项目或提高合同金额 3、按照城建部门要求对拆除现场进行硬质围挡,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4、对拆除后的立柱石材按照同材质、同颜色进行修补,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
2万元 |
五、合格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符合我单位要求,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子产品、LED显示屏字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单位应于2020年9月14日9:00时前将报价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东段28号洛阳电大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八、评审标准:
1.询价小组进行评审。
1.1评审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经查证核实有相互串通哄抬价格行为的相关响应;
(2)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有备选方案或多项方案者;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询价作废:
(1)实质响应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询价失败的;
(2)询价小组否决所有响应的;或者询价小组对一部分响应作否决处理后,其他有效响应不足三家,使询价明显缺乏竞争力,询价小组决定否决全部响应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或重大变更的;
★2.询价小组本着项目需求、质量、服务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候选人排序。
九、业务咨询:
洛阳广播电视大学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379-63209531 13525916800
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
洛阳广播电视大学纪检委 联系电话:0379-63218919
洛阳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9月8日